作者:上海法院
2017年4月13日,青浦区法院召开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座谈会,发布《青浦区人民法院2016年物业服务合同审判白皮书》,青浦区法院副院长胡春明在座谈会上通报相关情况时介绍,要加强法院判决的引导、震慑、规范、示范作用,增大白皮书的司法建议功能,并对物业公司提出四点建议:服务优先、以人为本;调解优先,改进为主;将心比心,换位思考;依法维权,注重和谐。
白皮书显示,2016年青浦区法院调处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具有案件数量高位运行、案件主体身份单一、纠纷发生时间前移、速裁程序适用率高及调处结果具倾向性等特点。诉调对接中心本着“多元化解物业纠纷,促进社区和谐建设”理念,调处了大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。
白皮书指出,为有效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,需业主、物业公司、基层调解组织及相关行政部门各方共同努力。业主要通过法治学习,形成等价有偿的物业消费观念,要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,提升维权能力。物业公司应端正服务理念,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,应通过加入物业服务行业组织,倒逼自身完善管理机制、规范服务行为。基层调解组织要充分利用自身民间性、简易性、灵活性、平和性和互利性优点,构建“区、街道、社区和物业小区四级大调解网络”,进一步维护物业小区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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